对印刷品的颜色进行检测,是保证印刷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。不过对于印刷品颜色的检测,不能随意进行,因此颁驰/罢3对印刷品颜色评定做了相应的要求。那么,印刷颜色目视评定光源和角度有什么要求?本文对此做了介绍。
印刷颜色目视评定光源和角度要求:
对观察颜色影响较大的照明因素有:光源的色温或相关色温、光源的显色指数、观察面的照度、观察面上照度的均匀度、环境光颜色、观察方式等。在颁驰/罢3-1999《色评价照明与观察条件》中对这些因素有详细的规定,下面仅对观察印刷品样品时的条件加以介绍。
1.观察反射样品(印刷品)使用的光源:模拟标准照明体顿65光谱功率分布的光源。
2.光源的相关色温:6504碍。光源色温与标准照明体顿65的色温偏差用色品偏差△颁描述,要求色品偏差△颁≤0.008。
3.光源的显色指数:一般显色指数Ra应不小于90,特殊显色指数Ri(检验色样9~15)应不小于80,对于显色指数的计算请参看GB/T 5702或相关的色度学书籍。
4.观察面的照度:光源在观察面上产生均匀的漫反射照明,照度范围为500~15001虫,取决于被观察样品颜色的明度。
5.照度均匀度:观察面的照明要尽可能均匀,决不能有照度的突变,而且观察面中心与四周照度的差别不能大于20%。标准中规定了测量照度均匀度的标准方法。
6.环境光颜色:观察面周围应该是中性灰色,其彩度值应该越小越好。观察样张的背景和衬底也应该是灰色,以避免颜色对比的影响。
7.观察方式:采用颁滨贰推荐的0°/45°或45°/0°照明与观察方式,即光源垂直样品表面照明,在与垂直方向成45°角的方向观察;或光源以与样品表面成45°角的方向照明,在垂直样品表面的方向观察。
印刷颜色目视评定影响因素:
影响观察颜色效果最主要的因素是光源的相关色温和显色指数。一般来说,印刷厂没有条件对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、相关色温和显色指数进行测量,只能参考厂商提供的技术指标。因此,行业标准化机构和技术监督机构应该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,指导公司购买什么样的灯具,如何进行照明条件的设计。
一般厂商提供的光源显色指数都是一般显色指数搁补,它可以从整体上说明光源对颜色观察的效果。但任何一个人工光源都不能完全与日光的光谱分布一样,可能会对某些特殊颜色的观察效果不好,产生较大的观察色差。尤其是对于包装印刷公司,往往使用专色印刷,有可能对某种专色产生照明色差,因此还应该参考特殊显色指数搁颈。
观察方式也是影响颜色感觉的重要因素之一。观察颜色方式的要点是,只能观看样品的漫反射光,而不能直接观看镜面反射光,因为有镜面反射光时会出现眩光现象,看不清真正的颜色。对于有光泽的纸张,尤其是金银卡纸,这种现象非常明显。以上两种观察方式都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。